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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核准
时间:2015-08-01 来源: 38365365.com
事项名称 农村五保对象核准
事项类别 社会事务服务
办理依据 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
办理条件 辖区内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对象。
提交材料 1.申请表;2.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办理流程 户主申请→驻村(居)低保工作小组入户调查、评议后公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公示→镇政府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博贺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机构联系方式 0668—5219619
咨询投诉 0668—560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