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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事项
时间:2016-03-11 来源: 38365365.com
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在公路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 在公路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二、事项性质: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诺期限:15天
四、法定时限:20天
五、是否踏勘:是
六、是否审图:
七、能否网上申报:否
八、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 ;
 3、《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
九、申请条件
 (一)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是指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采用挖掘埋设或顶管穿越等方式设置地下供电、通信等电缆和供水、输油、输气、排污等管道设施的许可事项。
 (二)许可条件
  1、申请事项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
  2、申请事项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符合与之有关的相应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管道、电缆埋设的原则:可以不在公路上埋设的,应离开公路埋设;能离开建筑控制区埋设的,不得在建筑控制区埋设;公路边沟不准设置,边沟下严格限制埋设;检查井禁止在路面上设置;输油、输气管道除必须穿越公路外,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埋设。
 4、电力、通信等电缆在公路上埋设,应用套管保护,保护套管顶面与路面基底的距离应不小于1.0m,受条件限制时应不小于0.8m;距边沟底应不小于0.5m。
 5、电缆穿越公路时,应尽量正交,斜交时应大于45°,受条件限制不得已时应不小于30°。
 6、原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相交,应采用穿越方式,埋置地下专用通道;专用通道的埋设深度,除符合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荷载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有关规定。原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时,应埋置保护套管,管道顶距路面基底应不小于1.0m;距边沟底应不小于0.5m。
 油、气管道沿公路线路平行埋设,油、气管道的防护带至公路用地范围边缘的距离:石油管道应大于10m,天然气管道应大于20m。地形受限制地段或四级公路,上述距离可适当减小。地形特别困难的个别地段,当对管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最小不得少于1m。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管道穿(跨)越河流时,管道距大中桥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距中桥不应小于50 m。
 7、供水和排污管道在公路上埋设,管顶距路面基底应不小于1.0m,距边沟底应不小于0.5m;供水、污水等管道应有可靠防漏措施,不得因渗漏而影响路基、路面的稳定。
 8、油、气、水等输送管道穿越公路应尽量正交,必须斜交时,其交叉的锐角应不小于60°,受地形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应不小于45°。
 9、管道、电缆在公路埋设,应当按照公路部门的要求设置标识性标志。
10、管道、电缆的埋设方案已经通过养护部门的审查。
 11、已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和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2、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许可机关已经征求了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已经组织了听证。
 13、涉及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已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
 14、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15、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十、所需材料:
 1、 路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
  2、 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 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7、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设计图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8、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由具有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出具)
  9、 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10、 设计单位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11、 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12、 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十一、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1、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核验原件及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后,对申报项目的施工现场核验工程进度。
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规定补正后重新申请。
⑵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经查核现场工程进度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出具审查办理意见。
3、决定。
⑴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⑵符合规定定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通知申请人签领相关文书。
 
十二、是否收费:是
             收费标准: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收费依据:茂价函 [2010]20号、茂交办[2011]3号

十三、是否数量限制:否

十四、办理地点: 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服务咨询电话:0668-2156852
                              0668-2156853
传真电话:0668-2156852
投诉电话:0668-2156853

 

                                                 
备注:事项类型是指一个大的事项根据不同类型的办事内容进行再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