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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审核
时间:2015-08-01 来源: 38365365.com
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审核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审核
二、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诺期限:7 天
四、法定时限:15天
五、是否踏勘:否
六、是否审图:否
七、能否网上申报:否
八、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9]53号)第七条 ;
 
九、申请条件
1.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达到60%;
2.主体完工后抹灰前经墙革办现场验收;
3.主体工程竣工后30日内申请办理。

十、所需材料:
1、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2、 墙革办出具的使用墙体材料验收记录表
3、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预收款票据
4、 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全部原始票据
5、 主体工程验收备案报告
6、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个人报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 专项基金领款资料卡
 
 
十一、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1、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核验原件及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后,对申报项目的施工现场核验工程进度。
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规定补正后重新申请。
⑵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经查核现场工程进度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出具审查办理意见。
3、决定。
⑴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⑵符合规定定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通知申请人签领相关文书。
十二、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否
收费依据:否

十三、是否数量限制:否
 
办理地点: 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服务咨询电话:0668-2156852
              2156853
传真电话:0668-2156852
投诉电话:0668-2156852